2012年1月4日 星期三

北爸紐媽小百科08/票據法


北爸紐媽小百科08/票據法
早年台灣的「票據法」帶有刑事責任,因此有了「票據犯」。這項規定不限於惡意開立空頭支票的發票人,遭成很多非惡意的發票人被處以刑罰,但其中不乏因不善理財或經營失當,才造成無法支付票款而跳票,並無犯罪意圖。「票據犯」的相關定則至民國七十六年才廢除。

因此早期台灣有許多中小企業都是太太做公司負責人,週轉不靈時太太就得入監服刑。那個年代許多經商失敗的家庭因著這樣的法規背景而妻離子散,這也是為什麼當年生意失敗後,《台北爸爸紐約媽媽》作者陳俊志的父母要逃亡美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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